Q66: 何謂法相,何謂實相。
Ans: (演啟法師)
「法」,指的是現象;所有一切法,亦即所有的現象,都有它一定的界別定義,這就是「法相」。「諸法」的法相,就是五蘊構成的人生現象,以及人類生命所依的自然現象及社會現象,也就是《心經》所講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六根的生理現象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六識的心理現象,以及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等六塵的生活環境。
「實相」也可以說是一般人所講的「真理」、「真諦」,它不變、不壞、不動,遍處都存在,它是一切法,即非一切法,任何一法不離實相,實相並不就是任何一法。你抓也抓不到,摸也摸不著,但是也不離你所抓所摸的。其實「實相」就跟我們的時空同在,若你心生執著,那就是幻相而非實相,心無執著,超主觀也超客觀,那便實際體驗到了實相。
「實相」是「無相」,是如如不動的,因為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」。一切有為的法相,就好像是夢、幻、泡、影,又像露水,又像是電光;若能如此觀察,如此觀想,就知道一切相都是暫有的假相。
參考:《金剛經講記》、《心經新釋》、《絕妙說法—法華經講要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