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103: 後學請法,請問法師,什麼是「教理行果」?

 A(演啟法師):

聖嚴法師在《聖嚴法師教淨土法門》提到,佛法有很清楚的次第、組織,首先一定會講教、理、行、果,這是學習佛法的基本原則。以下摘要如下:

「教」,是釋迦牟尼佛說法四十九年之中所說的種種教義,目的是要讓我們明白如何修行,了解修行有一定的規則可循。 

「理」是一切眾生的根本、一切諸法的本性,一切世間法、出世間法,所有一切道理的本身都離不開它。佛所說的「理」是理體,就是實相;相有事相、實相,實相才是「理」。理是不可思議的,不可以用語言說明,也不可以用頭腦去思考;如果真要用語言文字說明,就姑且名之為空性,即諸法皆空、五蘊皆空的「空」。

「理」無法用語言表達清楚,一定要自己去體驗。如何體驗?必須透過「行」,而「行」又必須根據「教」——佛所說的教法修行,所以「理」還是需要「教」來說明,等證悟或實證了,修行就有了結「果」。

未聽聞教理,知見不正時,是外道;知見正確了,可是煩惱不斷,是凡夫;若進而修行佛法,使煩惱不起,就變成聖人;煩惱斷除了,就是大菩薩;一直到無明全部斷盡,最後一分無明也斷時,就是圓滿的佛。所以,教、理、行、果四個項目,就是我們修行佛法的基本程序。

詳細內容可閱讀<修學佛法的基本原則:教、理、行、果>章節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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